(1).賜給寶劍。命自殺。 漢
王充 《論衡·骨相》:“大夫 種 不能去,稱病不朝,賜劍而死?!?a class='poemCommentLink' target='_blank'>《三國志·魏志·毛玠傳》:“臣聞 蕭生 縊死,困於 石顯 ; 賈子 放外,讒在 絳灌 ; 白起 賜劍於 杜郵 ; 晁錯 致誅於東市?!?晉
潘岳 :“未十里於遷路,尋賜劍以刎首?!?br />(2).賜給寶劍。代表皇帝施行專斷之權(quán)。 唐
權(quán)德輿 詩:“解龜罷金鼎,賜劍猶龍泉?!?span id="ccoyao2" class="book">《
遼史·圣宗紀二》:“復遣 東京 留守 邪律抹只 以軍繼進,賜劍專殺?!?清
邵長蘅 《侯方域傳》:“愿破文法,以賜劍首誅一甲科令守?!?/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