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所擔任的官職。
《管子·明法解》:“人臣者,處卑賤,奉主令,守本任,治分職,此臣道也?!?尹知章 注:“本任,己所任之官也?!?br />(2).原任的官職。
《梁書·簡文帝紀》:“是歲,丁所生 穆貴嬪 喪,上表陳解,詔還攝本任?!?span id="jltjrhn" class="book">《
北齊書·清河王岳傳》:“ 元象 二年,遭母憂去職…… 高祖 深憂之,每日遣人勞勉。尋起復本任?!?br />(3).現(xiàn)任官員。 清 黃六鴻
《?;萑珪どW任·清查之法》:“收者,新收,即上手民欠與本任之經(jīng)收者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