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 關陞 ”。
亦作“ 關升 ”。 宋 制,按一定資歷經(jīng)核準升官。 宋
葉適 :“及其久也,循習而例不明,以為凡仕者必關陞,必改官,此上所設以待人之求,而其進取條目之限當如此也?!?宋
洪邁 《容齋四筆·郎中用資序》:“郎中、員外郎亦自為兩等,頗因履歷而授之。后來相承,必欲已關升知州資序者為郎中?!?span id="tptlqad" class="book">《
續(xù)資治通鑒·宋孝宗淳熙十年》:“曾任知州而為郎官、卿監(jiān),曾任卿監(jiān)、郎官而復出為監(jiān)司之人,陳乞關陞者,依兩任無人薦舉條例,特與免用舉主,理為資序?!?/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