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作者注:「余辛未生,己未留髭」。廖漢臣注:「辛未,嘉慶十六年(1811);己未,咸豐九年(1859)。作者四十九歲時作。」編者按:從此首以下至〈賦得竹聲兼夜泉得聲字五言六韻〉,皆收于陳維英《偷閒集》。
未歲生身本屬羊,生髭羊歲恰相當(dāng)。
柔毛取義非無謂,主簿髯髭分外長
⑴ 抄本注:「『恰』字一作『卻』?!?/div>
⑵ (此詩又載賴子清《臺灣詩?!罚?。(黃哲永、施懿琳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