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shū)·樂(lè)志》曰:“祀五方上帝《五郊樂(lè)》,祀黃帝降神奏《宮音》,皇帝行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肅和》。迎俎用《雍和》。酌獻(xiàn)、飲福用《壽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用《凱安》。送神用《豫和》。其《太和》、《壽和》、《凱安》、《豫和》四章,辭同《圜丘》。祀青帝降神奏《角音》,祀赤帝降神奏《徵音》,祀白帝降神奏《商音》,祀黑帝降神奏《羽音》,馀同黃帝。
陽(yáng)月斯紀(jì),應(yīng)鐘在候。
載絜牲牷,爰登俎豆。
既高既遠(yuǎn),無(wú)聲無(wú)臭。
靜言格思,惟神保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