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昔奉命校文京闈精于去取一秉至公權臣有因子故不獲售其私者大為所恨遂妄生媒蘗中以奇禍必致死地以快其忿時則有都憲韓公持正不阿力為脫解始得減死謫戍邊城感刻無極嗚呼悲夫頃者公亦奉敕臨邊喜獲二天之庇權臣積惡貫盈殞于非命報亦烈矣惟公知予誣枉之詳荷蒙惠顧復以詩見慰殊增感愴謹步嚴韻二章豈敢言詩聊以泄不平之氣與夫懷德之衷云耳
身嬰縲械出君門,遠謫窮邊淚暗吞。
觸禍只應當薄命,含污何以雪沈冤。
未言息壤宜投杼,欲訴旻天惜戴盆。
感荷力全垂死際,拊心恒愧莫酬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