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相關人物
李陵


《昭明文選》卷四十一〈書上·答蘇武書〉~852~
且足下昔以單車之使,適萬乘之虜,遭時不遇,至于伏劍不顧,流離辛苦,幾死朔北之野。丁年奉使,皓首而歸。老母終堂,生妻去帷。此天下所希聞,古今所未有也。蠻貊之人,尚猶嘉子之節(jié),況為天下之主乎?陵謂足下,當享茅土之薦,受千乘之賞。唐·李善曰:「丁年,謂丁壯之年也?!?/span>
《通典》卷七〈食貨典·丁中·漢〉~54~
漢孝景二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而始傅。晉武帝平吳后,有司奏,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為正??;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為次??;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為老、小,不事……北齊武成河清三年,乃令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為中,六十六以上為老,十五以下為小……隋文帝頒新令,男女三歲以下為黃,十歲以下為小,十七以下為中。十八以上為丁,以從課役。六十為老,乃免。開皇三年,乃令人以二十一成丁。煬帝即位,戶口益多,男子以二十二成丁。高颎奏以人閒課稅,雖有定分,年常徵納,除注恒多,長吏肆情,文帳出沒,既無定簿,難以推校。乃為輸籍之樣,請遍下諸州,每年正月五日,縣令巡人,各隨近五黨三黨共為一團,依樣定戶上下。帝從之,自是奸無所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