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物元豐元年六月二十七日作) 北宋 · 司馬光
 押詞韻第四部 出處:全宋文卷一一七二、《司馬公文集》卷一
有物于此,制之則留,縱之則去。
卷之則小,舒之則鉅。
守之有主,用之有度。
習之有常,養(yǎng)之有素
譽之不喜,毀之不怒。
誘之不遷,脅之不懼。
不知何物,聊志之于茲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