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句律句指符合近體詩聲律要求的詩句。
律句基本形式五七言律句的基本形式各有四種:
(1) 五言律句基本式:
a. 平平仄仄平b. 平平平仄仄
c. 仄仄平平仄d. 仄仄仄平平
(2) 七言律句基本式:
a. 平平仄仄平平仄b. 平平仄仄仄平平
c. 仄仄平平仄仄平d. 仄仄平平平仄仄
注:“平”指該處當用平聲字、“仄”指該處當用仄聲字,“中”指該處可用平聲字亦可用仄聲字。后仿此。
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在近體詩的實際寫作運用中,七言律句的第一、第三及第五字,其平仄聲調可以不拘(五言律句則是第一與第三字的平仄聲調可以不拘);而七言律句的第二、第四及第六字,其平仄聲調必須與基本式保持一致(五言律句則是第二與第四字的平仄聲調必須與基本式保持一致)。特別注意,依照此口訣對基本律句進行變化時,要注意避免三種情況:01.三平尾;02.三仄尾;03.孤平
三平尾指五七言詩句的句尾三字均為平聲。如:“中仄平平平”及“中平中仄平平平”皆犯三平尾。近體詩中必須避免三平尾出現。
三仄尾指五七言詩句的句尾三字均是仄聲。如:“中平仄仄仄”及“中仄中平仄仄仄”皆犯三仄尾。近體詩中須盡量避免三仄尾出現。
孤平指平聲收尾的律句里,沒有兩個相連的平聲。如:“仄平仄仄平”及“中仄仄平仄仄平”皆犯孤平。近體詩中必須避免孤平出現。特別注意:孤平只出現在以平聲收尾的律句中,仄聲收尾的律句中不存在孤平。